
科室(二级机构)职能:承担行政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办理工作;组织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统计分析;协调本局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其他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联系;协调本局相关科室行政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
科长职责:主持行政审批科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书面审查;依据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的结论,按照《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1、《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变更;
2、《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变更。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4、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5、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