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能:
1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3、督促、指导基层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提出省财政补助、市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救助资金分配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5、参与拟订司法、住房、教育等救助相关办法;
6、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7、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科长职责:
1 、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2、指导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3、指导和监督基层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等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5、提出省财政补助、市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救助资金分配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6、参与拟订司法、住房、教育等救助相关办法;
7、指导做好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