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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奇宁

市工商行政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胡奇宁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5-16 18:42

姓名:胡奇宁                        
单位:市工商行政管局
二级机构名称:经济开发区分局
职务:局长
出生年月:1962年5月
办公电话:2610340
二级机构职能: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经济开发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负责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二、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  
 三、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  
四、承担查处区内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五、依法实施区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六、指导区内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开展驰名、著名和市知名商标的认证推荐和保护工作;   
八、负责区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九、承办市工商行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职责
一、领导并主持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以下筒称分局)工作,团结与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二、向市工商局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情况,对分局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主持召开分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研究、讨论、解决重大问题,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四、抓好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抓获好政治思想工作和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本系统全面建设。
五、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尊重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为促进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
七、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八、按时完成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争创一流业绩。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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