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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郎溪合唱节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18 17:10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打造郎溪城市人文精神新名片,对外展示郎溪改革、开放、发展、繁荣、文明、进步的时代风采和社会和谐的崭新面貌,对内进一步推动我县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建设和谐新郎溪,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郎溪合唱节。本次活动由中共郎溪县委宣传部主办,郎溪县文联、郎溪县文广新局、郎溪县音乐舞蹈家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全县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30人以上、60人以下各年龄段的合唱团(含混声、男声、女声、童声)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方式
  各报送单位采取推荐或开展选拔赛的方式产生报送团∕队,各乡镇、县开发区报送不少于1个团∕队,县直单位归口报送,每个口报送1-2个团∕队。
  三、比赛方式
  1、本届合唱节比赛按预赛和决赛两轮次进行。10月下旬举行预赛,决赛将于12月举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县四大班子领导单独组团参加决赛活动。
  2、本届合唱节比赛现场使用音响设备或乐器伴奏。比赛时统一着装,可进行多种形式的表演,每团人数为30-60人(不含领队、联络员和伴奏人员)。
  四、奖励办法
本次合唱节设优秀奖、等次奖,另外设立优秀指挥奖和优秀组织奖,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合唱节将于2010年10月底举办。选拔工作于10月上旬完成。各参赛队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首届郎溪合唱节比赛推荐团登记表》报送至县文广新局群文科。联系人:谢满,联系电话:13305635083。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项工作对于推动我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确保首届郎溪合唱节举办的圆满成功。  
  2、明确责任,相互协作。县文联、县文广新局、县音乐舞蹈家协会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与参赛单位共同做好选拔、指导、推荐、报名工作。
  3、各单位可自请指挥、指导教师,也可联系县音乐舞蹈家协会代请指挥、指导教师。
                          


中共郎溪县委宣传部       郎溪县文联  

郎溪县文广新局
                         
201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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