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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溪河城区段整治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11 04:31
  目前拆迁过程中,主要反映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1、认为安置地点偏远,要求回迁安置或安置到一类地段商品房。根据批准的安置方案,我市的公用事业的安置一般均选择政府统建的安置房进行安置。本次拆迁,考虑的夏渡安置房比较偏远,对拆迁户的生活带来不便,项目办在全市范围进行了公开采购,经招投标程序,选择了贝林•阳江港湾的商品房供被拆迁户选择,扩大了选择方式。但是对于门面房和部分住宅房要求原地回迁的,由于本项目是纯公用事业项目无任何房地产开发,因此不可能达到这个要求。

  2、认为装璜补助较低、过渡费较低。本项目装潢附属物补偿标准按《宣城市市区房屋拆迁各类附属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的,这个标准也是目前全市执行的最新统一标准。

  3、评估价格过低。该区域的评估价格是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估价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估价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由评估机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得出的,该价格是符合市场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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