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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广电各媒体集中学习新《广告法》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王宣红 发表时间:12-04 20:11

宣城新闻网讯 今天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上午,市工商质监局广告科负责人一行来到市广播电视台举办讲座,开展送法进媒体活动。

在市广电中心6楼会议室,市广播电视台各频道、频率以及宣城新闻、宣城周报相关广告策划及营销负责人在市工商质监局广告科负责人带领下集中学习了新《广告法》。讲座中,广告科负责人对广告审查管理规定进行了重点讲解,表示今后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阶段性审查。各媒体相关负责人也都明确表态:严格执行新《广告法》,做一名合格的广告审查员。

新《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新法与原广告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调整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的要求。如禁止在大众传媒和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禁止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广告;增加保健食品广告、大众传媒广告等规定;药品需标明不良反应等。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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