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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服务对象资料”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0-15 14:26

各参评单位:

根据宣城市民主考评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测评工作细则〉的通知》(宣评组〔201411号)要求,现将报送服务对象资料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请各参评单位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服务对象资料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审议组分类审查。具体日程安排:

102027-28日 公用事业类;

1020-22       教育卫生类中的教育类;

1023-24       教育卫生类中的卫生类;

1020-22       金融保险类中的金融类;

1023-24       金融保险类中的保险类;

1020-21       中介类中的中介评估类;

1022-23       中介类中的中介旅行社类;

1024             中介类中的律师事务所类。

二、报送地点

请各参评单位派专人将服务对象资料直接报送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相关科室。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地址:梅园路,金色阳光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建委大楼对面)11楼,总联系人:谷丰, 18905631964办公电话:3023129

分类报送具体联系方式:

1. 公用事业类报送到宣城调查队纪检室(联系人:谷丰, 18905631964办公电话:3023129)。

2. 教育卫生类报送到宣城调查队队长2室(联系人:郝立敏, 18905636775办公电话:2716732)。

3. 金融保险类报送到宣城调查队队长2室(联系人:王士平, 18905630996办公电话:3016770)。

4. 中介类报送到宣城调查队办公室(联系人:朱宗胜, 18905632667办公电话:3022254)。

三、有关要求

1. 服务对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各参评单位要严格按宣城市民主考评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测评工作细则〉的通知》(宣评组〔201411号)要求,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2014年度服务对象资料。

2. 服务对象资料一律采用EXCEL电子文档格式,以U盘送达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服务业调查科拷贝。确实无法提供电子文档格式,报送纸质文件。

3. 填报要素:个人用户原则上要求填报“姓名”、“手机号码”、“所在单位或家庭住址”;单位用户须填报“单位名称”、“业务联系人及职务”、“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

四、其他事项

1. 金融保险类服务对象请分别按照对公和对私上报两份相对独立的客户资料; 教育类分年级、分班级报送2014年度全部学生和家长资料;卫生类报送2014年元月1日以来全部住院病人资料,有门诊病人资料的也应一并上报;中介评估类、旅行社类、律师事务所类应报送2014年元月1日以来全部客户(对公、对私)资料。

2. 海量客户单位能够提供完整资料的必须提供全部客户资料。确实无法提供全部完整服务对象的,要求如下:

公用事业类中的水、电、气、通讯类等单位无法提供全部完整客户资料的,应该报送不少于5000个用户的服务对象资料;金融类无法提供全部完整客户资料的,应向上级请示,提取不少于10000个用户的服务对象资料;保险类无法提供全部完整客户资料的,应向上级请示,提取不少于2000个用户的服务对象资料。

需要相关证明等手续的请主动与市考评办联系。

3. 陵阳公墓、殡仪馆、火车站、汽运公司、公交公司等单位根据《2014年度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测评工作细则》规定不需报送服务对象资料,将采取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出租车公司报送公司所有驾驶员资料。

4. 各单位所报送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将作为市考评办明查暗访的内容之一,如发现以熟人或本单位职工等伪造、替换服务对象或刻意瞒报服务对象等违规行为,将根据市民主考评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宣评组20149号)中相关规定作扣分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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