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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创新体制机制 擦亮生态文明“金字招牌”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6-28 09:47

绩溪县自2017年获得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和授牌以来,高度珍视荣誉,持续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让“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这块“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创新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确立了生态文明一票否决的鲜明工作导向,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要求细化为班子和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完善了干部积分制管理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生态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等一整套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生态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建立全省首个县域智慧环保平台。投资 700 多万元建设运行了全省首个县域智慧环保监测平台,实现对包括县经开区总体环境、经开区重点企业、重要河流水质及城区道路的扬尘及噪声的即时监测监控,尤其是将22家企业污染排放监测监控系统接入智慧平台,实时掌握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达到污染源远程视频监控、现场数据采集、自动判断是否超标、超标报警等功能,为污染防治工作和精准治污提供了坚实的科技保障,夯实了生态文明建设之基。

率先全省推行民间河长制。在全省率先推行民间河长、河警制,全县共募得民间河长165名,设置河道警长106名,境内大到一条河,小到山里的一条溪都有人“贴心看护”。同时创建河长制示范点扬之河城北入口段、登源河龙川段、翚溪水库 3 处河长制示范点。

探索建立全市首个县域内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2018年,在全市率先建立县域内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地表水断面达标管控方案》,将境内扬之河、大源河、登源河、金沙河、戈溪河等主要河流全部纳入管控范围,以纵向补偿为主,断面水质达标状况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并对断面水质优于管控目标的,由县政府对相关乡镇予以奖补,确保了全县水功能区水质优良比例达 100%。(周明助)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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