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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0科创走廊:区域协同创新“开路先锋”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记者 王彩娜 发表时间:04-09 15:30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列出具体而精准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将在强强联合中进一步构筑起长三角新的科创架构。

日前,科技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G60科创走廊的战略定位为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先进走廊、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先试走廊、产城融合发展的先行走廊,向全国先进挺进、世界科创前沿融入的宏伟蓝图勾勒而出。

科创走廊,顾名思义,是指以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要道串联沿线城市形成的廊状科创高地,其实在全球范围内并不鲜见,典型范例如旧金山硅谷走廊、东京筑波走廊、波士顿地区走廊等。当前,打造科创走廊形成创新发展的核心支撑平台,也已经成为我国区域创新竞跑的新赛道和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在国内众多城市纷纷开始发力建设科创走廊的当下,G60科创走廊如何“开路”,又何以成为“先锋”?

从1.0版“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到跨行政区划联手建设2.0版“沪嘉杭G60科创走廊”,再到贯穿三省一市、覆盖九城市的3.0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历经五年探索实践,如今在长三角区域发展格局和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持续增强。

数据显示,目前,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区域面积、常住人口、GDP总量分别占长三角总量的近1/4,地方财政收入占长三角比重从1/4上升到1/3。从全国发展大局看,五年来,G60科创走廊九城市GDP总量从占全国1/16上升到1/15;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比重从1/15上升到1/12;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1万多家,占全国近1/10;科创板上市企业47家,占全国超1/5。

打破要素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是经济活力之本。纵观五年实践,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生命力其实就在于通过打破行政区划壁垒,让科创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以产业链的一体化推动城市和区域的一体化。

此次《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G60科创走廊范围内互认机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由流动。有效破除制约技术、成果、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创新要素有序流动,深化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互通……针对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现阶段的短板,《方案》着重强调了区域联动发展和产业集聚,通过从国家层面统筹协调G60区域协作,有利于降低区域间的行政协调成本,加快提高创新带产业带的聚集程度。

科技创新既要抢抓机遇、出奇制胜,更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作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过程中,覆盖范围内的每一座城市都至关重要,须因地制宜发挥自身优势相互支持、相互影响、相互作用,通过全产业链、创新链、生态链各环节的相互赋能,畅通内外循环,进而提升长三角地区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和辐射带动全国发展的能力。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创新要素在一体化的长三角城市群将更加高效地流动,将形成更加高效的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创新的新格局,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实践样本。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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