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宣城市为新公布的12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制作了保护标志碑,并全部安装到位。
保护标志碑按照国家标准制作,刻有保护单位的名称、所属年代、级别、保护范围、公布机关、公布时间、建设控制地带等。
市级文物保护标志碑的安装,既起到了保护文物的标志、警示作用,又可以使人们直观醒目地了解到所保护的文物对象、内容、历史价值及其保护措施。对于依法强化宣城市文物保护工作,增加宣城市文物资源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