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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宣城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08-08 08:16

宣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请示》(宣政〔2018〕2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宣城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将其整体并入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挂“宣城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牌子;撤销安徽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筹),将其整体并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挂“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牌子;撤销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筹),将其整体并入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加挂“安徽广德皖苏浙产业合作园区”牌子;撤销安徽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筹),将其整体并入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筹),加挂“安徽郎溪皖苏产业合作园区”牌子;撤销安徽泾县云岭经济开发区(筹),将其整体并入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筹)。将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安徽旌德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旌德经济开发区、安徽宣州狸桥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宣城宣州经济开发区。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优化整合后,保留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安徽广德皖苏浙产业合作园区)、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安徽郎溪皖苏产业合作园区)、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安徽旌德经济开发区、安徽宣城宣州经济开发区。

三、宣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的领导,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开发区规划修编、产业定位、体制调整、人员安置等工作。

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提质提效有关要求,加强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开发区优化整合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宣城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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