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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管环境噪声 确保考生能安静高考
来源:宣城市政府网 作者: 发表时间:06-05 09:37

关于做好市区2017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的通知

宣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7年高、中考在即。为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学习和休息环境,充分展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宣城市区范围内高、中考期间(包括备考期间)环境噪声实施临时性严格管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控时间

高考考试时间:6月7日至6月8日全天。其中:外语听力考试时间为6月8日下午2:30-3:00。

中考考试时间:6月14日至6月16日上午。其中:外语听力考试时间为6月16日上午8:30-9:00。

6月1日至6月15日(除高、中考时间):午间12点至14点,晚间20点至次日6点

二、严控范围

夜间施工控制范围:宣城市城市建成区范围。

2017年高考考点(宣城中学、宣城二中、宣城三中、宣城十二中)及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

2017年中考考点(宣城中学、宣城二中、宣城三中、宣城六中、宣城十二中)及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

三、严控措施

严控时间内,禁止一切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险抢修除外)。环保部门停止审批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5日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申请。

高、中考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建筑施工、装修作业(包括物料运输等),行经的渣土车、公交车等大型车辆禁止鸣笛。

高、中考考试期间,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在各考点派驻执法人员现场监管,重点管控考点大门环境、交通秩序、环境噪音等内容。派驻执法人员名单56月3日前报是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文明市建设办公室。(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焦婷,电话:2518647,邮箱:294638560@qq.com;市文明市建设办公室联系人:孟昱,电话:2719937,邮箱:xchr2015@163.com)执法人员派驻现场前要经统一培训,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准备。

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不定期组织巡逻和夜查,对违反本规定,在严控时段内擅自从事夜间施工作业以及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在考试当天违规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一经查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上限处罚。

市公安局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及时处置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给予上限处罚。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各物业公司要会同辖区广场、公园、游园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单位,加强对高、中考期间群众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及时制止诸如广场舞、小区棋牌室等产生噪声可能会影响周边考生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对严控时间内有红白喜事的住户,要上门宣传告之,制止和劝导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可能产生噪音的行为。

公布噪声及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城管执法局:12319、市环保局:12369。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要加强举报电话的值守,第一时间受理群众关于噪声的举报投诉并迅速处置到位。各部门应建立复查制度,对举报投诉群众进行事后回访,对处置工作不满意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绩效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要求公交车、出租车路经考点附近时,严格遵守“禁鸣”规定。同时加强对爱心车队免费送考活动的服务管理,对参加送考的车辆,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维护,确保安全、及时地将考生送往各考点。

宣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网宣办等单位要加强高、中考期间噪声管理宣传,通过滚动字幕、内容置顶、开设专栏等形式广而告之高、中考期间噪声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动态宣传,及时报道噪声管理中的先进典型,曝光不遵守规定受到惩处的典型案例。


宣 城 市 公 安 局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             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宣城市文明市建设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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