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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新规正式实施 市民办理车驾管业务更方便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4-01 15:46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和之前的公安部123号令相比有哪些变化呢?近日记者到交管部门进行了了解,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中,关于扣分和罚款的条文并没有变化。相比之前的123号令,新政策更加方便了市民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

多项政策方便市民

“无论是开放异地审验、补领驾驶证,还是放开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或是将每年提交身体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岁改为70岁,都大大的方便了市民。”据市车管所负责人介绍,之前规定驾驶人只能在驾驶证核发地办理补换领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业务,新规定则允许异地办理补换证业务,进一步体现了管理的人性化。这样一些在非常住地办理驾驶证的市民将不必再为补领和审验等情况再两地奔波。

除此之外,新政策允许在居住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但是需要注意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不是在任意地方,而是应该在居住地申请,需要有当地的有居住证。除此之外,根据原来的要求,60周岁以上驾驶员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新规施行后,将年龄放宽到了70岁才需要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这项政策也将惠及我市60-70岁之间的驾驶员。

部分原因注销驾驶证可以直接考试

“新政策中,因为超期等原因被注销驾驶证的市民,可以不再去驾校学习直接考证。”据了解,根据原先的政策,驾驶证被注销后,一切都要重头再来。但是在新规定中,驾驶证被注销的市民,只要满足7种情形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放宽残疾人考取驾照的身体条件

“在残疾人考取驾照的身体条件方面,新条例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据车管所负责人介绍,新规定中单眼视力障碍,右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 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 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准驾车型。

这意味着,单眼视力障碍也可考取驾驶证。新规还放宽对申请人上肢条件的要求。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驾驶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出国“速成”考证受限

“以后通过旅游驾考这样速成方式在境外考取驾照的市民,除了需要考科目一以外,还要靠科目二科目三。”据了解,在新规定中,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在之前的规定中,持境外驾驶证只需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即可换领我国驾驶证,因此出现了有人办理旅游签证,赴周边国家速成学习考领驾驶证,甚至购买其他国家的驾驶证,回国后换领我国驾驶证的现象。根据新规定,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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