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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发布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01-31 10:43

记者1月30日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为引导高职院校科学定位、特色办学、潜心育人,实现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试行)》。“标准”提出,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上,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培养的“高精尖缺”技术技能人才比例要达50%以上,省级重点建设(示范、特色等)专业达到6个。

“标准”从办学定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技研发应用与社会服务、校园文化、开放办学、条件保障等七个方面,对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做了规定。

专业设置上,要求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结构相匹配;能随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动态调整专业和改造传统专业,适应产业变革和新经济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专业供给。主要监测内容和指标是:专业设置与区域重点产业匹配度达80%以上(行业类院校专业设置需能够覆盖和服务行业80%以上的岗位);安徽本地就业率达70%以上(市属院校在本市区域内就业率达30%以上或省内就业率达70%以上);在高成长企业或中小微企业就业率达60%以上;与国内知名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共建专业比例50%以上。

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上,主要监测内容和指标是:“高精尖缺”技术技能人才比例50%以上;在校生取得X证书人数不少于30%。

品牌专业(群)建设上,主要监测内容和指标为:有特色产业学院;省级重点建设(示范、特色等)专业达到6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达到3以上;主持(含联合)国家级(或备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或不少于4个专业参与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课程改革上,主要监测内容和指标:有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达3门以上;有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级教材10种以上;利用信息化手段完成课堂教学的教师比例达60%以上;近三年省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获奖数达5项/年以上或国家级教学能力大赛获奖数达2项/年以上等。

省教育厅指出,“标准”是高职院校创建高水平大学和特色高水平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各高职院校要认真对照“标准”,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创建特色高水平专业、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促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上来。要加强基础知识、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注重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多种能力,让学生掌握多种技能,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优先建设支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努力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技术技能创新平台。(记者 聂静洁)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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