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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请注意!安徽省考试院提醒高考注意事项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06-05 14:44

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将开始,6月4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系列高考考生必知,提醒广大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高考考生必知之一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前4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5分钟)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并在视频监控下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手表及其它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迟到15分钟后(外语科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14时45分后禁止考生入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期间不允许上厕所。生病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上厕所,经核实后,须由2名同性监考员全程监督。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高考考生必知之二 高考违规行为早知道

考试院提醒各位考生,如果大家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不管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都会被认定为违纪行为,将会被取消该科目成绩。同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大家一定要检查好自己代入考场的物品,只带必须用的考试用具。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如果大家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将被认定为作弊,后果是当年报名参加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也就是说,只要有作弊行为,2018年想上大学就没戏了。同时,还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除此之外,考试院还提醒,以下行为属于最为严重的作弊行为:

1.组织团伙作弊;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记者 聂静洁)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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