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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一揽子大学生入伍优惠新政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 发表时间:09-12 09:18

大一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可转专业;若是高职(专科)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退役完成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本科;每年还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高素质大学生参军入伍。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专业

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所在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

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一新生,应征入伍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录取高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以入学就读。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学分。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获三等功退役高职生可免试入读本科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高职(专科)学业后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由招生院校实行计划单列,且录取比例不少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30%。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按照普通专升本考试有关程序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在当年专升本招生期间,学生本人须自愿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按照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要求的流程报名、数据采集、审核后,免试进入相关本科学校学习。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的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直接到招生院校办理信息采集、报名、审核手续。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据悉,教育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教育部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退役后复学国家将实行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高校重点指导自主创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根据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各高校要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提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创业能力。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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