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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户法律明白人”活动示范村再添4个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1-05 08:48

12月26日,绩溪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命名华阳镇溪马村、伏岭镇湖村、金沙镇兵坑村和板桥头乡校头村为第五批县级“农户法律明白人”活动示范村。

“农户法律明白人活动” 示范村争创活动是该县深入推进法律进农村工作的创新性举措,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村自荐、乡镇审核推荐、县级部门验收的方式进行,成熟一个,命名一个。争创的行政村必须达到“七个一”的硬性指标(一个及时更新的法治宣传栏、一个完整的法律图书角、一个功能齐全的法制课教室、一个组织制度健全的司法行政工作室、一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一个村务公开栏和一支法治宣传骨干队伍)和完整的每年不少于4次的农户法律明白人活动开展记录资料,以此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更多的农民成为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明白人”。

截止日前,已成功争创“农户法律明白人”活动示范村20个。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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