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安徽省将采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用能需求,遇特殊情况优先保障疫情病患诊治定点医院、应对疫情所需医疗设备和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实行封闭管理小区、村庄、单位的电力、天然气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