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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抚优待政策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01-24 08:36

1月23日,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今年,安徽进一步完善了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关就业安置、优待优抚等方面措施,让“在伍受尊崇、退伍享优待”的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据悉,今年上半年征兵报名时间为1月10日至2月15日(可在全国征兵网、高校征兵工作站或原籍基层武装部报名),体检、政考为2月15日至3月5日,新兵起运3月16日到月底结束。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投身军营建功立业,国家和安徽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抚优待政策。今年,安徽进一步完善了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关入学资格或学籍保留、复学及专业调整、继续升学深造、资助和学费补偿以及入伍奖励金、就业安置、优待优抚等方面措施。

据了解,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班学生,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其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所在学校可按学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此外,定向乡村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服义务兵役2年期满退出现役的,其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2年协议义务。

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或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退役后复学,本人申请,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按每人不少于6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专科按每人不少于10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不少于12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

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由安徽省征集入伍、服役5年(含)以上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政法干警、专武干部和公安机关特警岗位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士兵。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时,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对退役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到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融资扶持、创业补贴等)。

鼓励具备军民通用专业技能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按照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大专学历,兵役机关在定兵时予以同等排序。

高校和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先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龄累计计算。(记者 聂静洁)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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