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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安徽:社会救助,兜牢底线保民生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 发表时间:11-15 14:44

健全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运行机制,我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整合资源 织密救助网络

亳州中药科技学校学生小英曾是一名弃婴,自幼被好心人收养。数年前,因小英的抚养人年事已高,利辛县儿童福利院在家访和评估后,将小英接到福利院集中养育。小英患有眼疾,福利院制定专门的康复培养计划,安排专人照料。如今,在福利院精心照顾下,小英健康成长、学业进步,生活充满希望。

社会救助是保民生、促公平、救急难的基础性和托底性制度安排。为小英这样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保障,是社会救助制度的主要功能。我省整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8项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

低保方面,我省将符合条件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建立起严格、规范、透明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获得和退出低保的程序、核查办法。针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水平不高的短板,我省因地制宜,统筹整合乡镇供养机构、管护人员力量,完善护理功能,到今年底,每个县(市、区)根据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具体情况设立3所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确保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需求,在自愿前提下全部实行集中供养。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是对政府救助的有益补充。我省聚焦社会救助对象多层次服务需求,引导专业社工力量投身社会救助领域,打造“同舟共济”灾后社会工作服务等专业品牌,为受灾群众、低保特困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了危机干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目前,我省已形成边界清楚、覆盖广泛、衔接互补的救助体系,既解决了制度化碎片、多头实施带来重复救助和救助资源无效溢出等问题,又有效避免了体系不全、缺乏统筹带来的救助遗漏、覆盖盲区等现象。”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负责人表示。

加大投入 提升救助标准

3间砖瓦房宽敞明亮,屋里屋外干净整洁,门前地面平整、出入方便。住进新房,庐江县新桥村贫困残疾人王能平十分高兴。王能平与妻子都身有残疾,过去住房破旧。合肥市在危房改造中加大对困难群体帮扶力度,提高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残疾人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新建住房每户增加补助2000元,修缮住房每户增加补助1000元。王能平在政府帮助下盖起新房,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真金白银增加救助投入,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在低保领域,今年1月至7月,我省支出资金46亿元,保障对象211.3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544.3元/月和5114元/年,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2%和22%。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98.9万人被纳入低保范围,兜底保障更加坚实有力。

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大幅提升。各地按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截至今年7月底,农村五保对象平均集中供养水平达每人每月655元,分散供养水平达每人每月505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5.7%和39%。

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等领域的投入也在增加。我省持续开展省级社会组织扶贫“皖北行”和“走进大别山”主题活动,2017年以来,仅省级社会组织已累计向贫困地区捐赠助学、助医、助困资金超过2亿元,结对帮扶贫困村达100余个,支持帮扶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企业或村办集体企业超过70家。从政府到社会,从基本生活保障到医疗、教育、住房等多个领域,救助资金投入的增加,更加有力地纾困解难,让救助对象生活持续改善。

健全机制 优化救助服务

蚌埠市蚌山区天桥街道居民郝继兰,近日来到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帮哥哥办理大病救助手续。“本以为需要提供很多材料、跑几趟,没想到手续很简便,当天就可以办结。 ”郝继兰高兴地说。

去年9月,蚌埠市开通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困难群众在一个窗口可办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多个社会救助业务,救助资源和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救助机制高效、便捷,才能及时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我省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制度,优化救助服务,全省16个市105个县(市、区)政府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150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救急难”主动发现等制度的完善,变“坐等申请”为主动救助。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例,我省建章立制加强基层督查巡查,县级督查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共同参与,每年综合督查不少于2次;乡镇巡查以实地走访为主,每季度不少于1次,监护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残疾患病四类农村留守儿童每次巡查必须100%走访,让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实时受到保护。

高效的同时,还要做到精准,确保救助资源用在刀刃上。我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遏制和防止救助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申请条件、资金使用、对象遴选、救助标准和补助额度的公开公示制度不断完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实行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了“人情保”“关系保”及优亲厚友等问题。随着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完善,救助工作更加及时、透明、公正,有力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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