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0日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获悉,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全省城乡居民收支和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安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58元,居全国16位,较上年提高1位;同比增长8.9%,比上年增速高0.6个百分点,居全国13位,较上年提高3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
按收入来源分,2017年安徽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624元,同比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6.2%;经营性收入5026元,同比增长9.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9.4%;财产性净收入219元,同比增长17.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转移性收入2889元,同比增长10.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2.6%。(记者 汪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