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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 发表时间:11-23 09:33

11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安徽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普查以2017年12月31日为普查标准时点,普查全省境内有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普查工作目标是,摸清全省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全省境内有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根据计划,普查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如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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