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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18元 居全国第14位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09-05 09:12

8月28日,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发布分析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18元,位居全国第14位;同比增长8.1%,与全国水平持平。从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占比仍为最大,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对收入影响逐渐增加,财产净收入目前所占比例仍最少,但增长最快。

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4个百分点。在经营收入中,来自于第三产业收入最多,来自于第二产业增长最快,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引导和推动二、三产业发展。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长最快,达16.0%,占可支配收入比例由2016年同期的6.5%增加到7.0%。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源房产,其他如红利收入和储蓄性保险净收益等仍不高。

近年来,我省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一直平稳增长,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省民生投入不断加大,各项社会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随着工资水平提高,劳动者有更多的钱给予父母或子女,增加了赡养收入,推动转移净收入增长。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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